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围墙砌筑扶壁墙施工项目(二次)
项目编码:B3200001805026455001001
2.采购方式
比质比价
3.投标人资 格
(1) 通用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报价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起 3 工作日内。
(2)报名证明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5.投标报名
(1)报名方式: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2)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16-853 62782 。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3)逾期在线响应、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7.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业务咨询: 韩成举( 15252076778 ) 刘京航(13585397605)
开元kaiyuan(中国):0516-85362782
技术联系人: 张冉 ( 13685183032 )邮编:221000
邮箱:xkfd_85362782@163.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贾汪区徐矿电厂路一号
? 具体方案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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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矿 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202 1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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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 ( 全称 )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 全称 ) :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规定、制度的相关规定,双方 就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围墙砌筑扶壁墙施工项目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签订本合同 。
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协议书 。
2、 通用合同条款 :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2017 - 0201)
3 、 技术协议及 合同附件 。4 、双方有关 本 项目的洽商、变更、技术交底文件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 、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规定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 、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等其他文件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厂区围墙砌筑扶壁墙施 工2、 项目地点: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围墙外
3、 项目内容: 对倾斜毛石围墙采用实心标准砖砌筑扶壁墙。
4、 资金来源: 自筹
5、 质量要求: 优良
6、 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起 40 天内(日历天)完成施工。
三、付款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含 % 增值税。最终合同价款以甲方上级单位审计部门的最终审计(或备案审计)价格为准。
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费(土方开挖、 垫层浇筑、砖基础砌筑、扶壁墙砌筑、抹灰、土方 回填、覆盖、 运输 等)、材料费、 机械租赁费、 税费、安全环保措施费 、地方关系协调费 等。合同总价不受国家政策调整和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除合同总价款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不以任何形式增加签证量 。
2、付款方式
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 银行电汇 。
3、付款时间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乙方提供 全额 专用增值税发票后,甲方 2 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 9 7 % , 即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剩余合同价款的 3 %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 两 年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支付乙方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如验收未通过,乙方需免费整改直至验收合格,质保期按验收合格日期顺 延。质保期内,项目出现的非人为破坏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四、 项目负责人
甲方委派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甲方的相关协调工作。乙方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负责乙方现场施工事宜调度、协调,签署、接受相关往来文件、资料等。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签署的文件均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如若更换,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项目负责人为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 。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五、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 1 ) 协助乙方办理入场手续和开工手续。
( 2 )对 工程 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 3 ) 对乙方安全 、质量以及材料使用、文明生产等各方面进行监察,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并按规定对乙方考核。
( 4 )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合同款。
2、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按照合同协议书及技术协议要求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 接受甲方安全、 环保、 质量、工期、文明 施工 等各方面的监督监察和考核。
( 3 )遵守甲方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所有法规、规章制度,因未遵守所发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施工破坏农田、道路等由乙方免费修复。
(5)遵守甲方及各级政府的防疫要求。
(6)乙方负责协调外部一切争议和纠纷,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 7 )乙方人员是正式用工,并与乙方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若乙方使用农民工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条文,要求乙方知晓该《条例》并严格予以执行,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若乙方与农民工发生纠纷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害的,乙方全额予以赔偿。
(8) 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内的作业范围转包至第三方(个人)。
六、 合同 的变更、解除、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终止协议;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甲 方可以解除协议 , 并 按照考核条款约定对乙方进行考核;
( 1 ) 乙方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 违反 安规 或甲方规章制度 , 情节严重的 ;
( 2 ) 因乙方责任 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3 ) 乙方未能及时支付作业人员劳务报酬,导致作业人员上访、聚众闹事的;
( 4 )乙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人身伤害的 ; ( 5 )乙方逾期 完工 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付时间 15 天的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协议:
(1)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条款的 。
(2)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甲 方提供相关政府部门所出具的证明、书面通报履行不能的理由,并且仍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合同的履行。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 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有责任立即采取措施将 甲方 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视损失的情况按合同中相应的条款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出现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乙方人员伤亡或设备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并终止合同。
3、乙方人员在上班期间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乙方承担。
4、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技术力量等方面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 终止 合同, 并按照合同条款对乙方进行考核 。
5、因甲方单方面责任解除合同的,甲方将合同终止前实际发生的劳务费总额支付给乙方。八、 检查与考核
1、 乙方作业人员未经过入 厂 培训考试,私自进入现场工作的,考核500元/人次;
2、 方作业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违章作业或与甲方人员发生冲突,视情节严重考核100-500元/次;3、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间内完成施工,每超过1天,考核500元,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支付乙方费用。
4、 其他考核:按照《电业安全管理规定》 及 甲方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
九、 合同争议的解决:
1、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1 年 11 月 日签订。
十一、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江苏 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签订。
十二、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 ( 壹正肆副 ) ,乙方执贰份 ( 壹正壹副 ) 。
十三、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四、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限:2021年11月 日至2022年 11 月 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 (GF—201 7 — 0201)。
合同附件一
厂区围墙砌筑扶壁墙技术协议
一、 工程概述
1、 工程名称:厂区 围墙砌筑扶壁墙 。
2、 工程地点: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厂内
(一) 工程 范围
厂区毛石围墙倾斜段采用红砖砌筑扶壁墙 。包含 地面清理、垫层浇筑、放大脚砌筑、扶壁墙砌筑及表面抹灰 等。施工所用工器具、材料由乙方自理 ,厂外地方关系乙方自行协调。
序号 |
扶壁墙砌筑区域 |
倾斜长度 |
预估砌筑量 |
1 |
1#煤场北侧围墙 |
41米 |
15面扶壁墙 |
2 |
C2输煤栈桥西侧围墙 |
16米 |
6面扶壁墙 |
3 |
1#煤场西侧围墙 |
51米 |
18面扶壁墙 |
4 |
翻车机房东南处围墙 |
15米 |
6面扶壁墙 |
共计45面扶壁墙 |
(二)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完成施工。
二、 技术要求
扶壁墙采用实心标准砖及M5砂浆砌筑,扶壁墙间距3m一个。墙顶面长0.5m、底面长1.5m、墙高2.5m、厚度为三七墙。墙 基坑下挖-0.5米, 基础垫层采用10cm厚C10混凝土,基础采用等高大放脚,六皮砖砌筑。外墙抹灰采用1:2水泥砂浆抹灰20mm。含标准砖材料、墙基础开挖砌筑、M5水泥砂浆砌筑、拉筋放置、砂浆拌合、施工措施、材料运输、厂外地方关系协调等。
扶壁墙施工应按照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实施。砌筑前应将砖块洒水湿润,使砖含水率达到60%左右。砌筑应横平竖直、砂浆饱满、上下错缝、接茬可靠。拉结筋每50cm高度设置2根φ6钢筋,灰缝厚度应控制在8~12mm。
三、 验收标准及质保
(一)验收标准
1、标准砖应内外搭砌,错缝填筑,且砖缝横平竖直。
2、墙体轴线位移不可超过1cm,墙面抹灰平整度良好。
(二)质保
本次 扶壁墙砌筑 质保 2 年,在质保期内 扶壁墙墙体开裂歪斜等情况时 ,施工方负责免费处理。
四、 考核
1. 施工期间,若因施工方“偷工减料” 行为、 没有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 及其他行为,甲方有权考核100~1000元 / 次 ,且施工方负责无偿继续处理 。
2. 施工工期每超出1天,考核500元。
合同附件二
厂区围墙砌筑扶壁墙施工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
一、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 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2、双方按照各自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情形。
3、本管理协议期限与承包合同履行期限一致。
二、甲方安全管理职责
1、对乙方资质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全员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证书等是否符合国家要求。
2、负责乙方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监督乙方职业健康、劳动保护执行情况,监督乙方安全教育培训。依规对外包外委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并有权对外包外委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对乙方进行入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性生产区域安全告知,技术交底和安全告知须经双方签字确认;审查或参与编制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问题。
4、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做好运行设备隔断,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施工区域、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根据施工要求向乙方书面告知发包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地下管线、现场安全设施布置情况、逃生通道等基本情况。高风险、施工区域环境复杂等特殊作业,安排专人做好现场监护。
5、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岗位人员不称职的有权提出调整或更换。
三、乙方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配齐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配齐项目管理、安全及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程的国家、行业以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人员名册、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任命证明,特种作业证书复印件,乙方所有作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情况、工种、保险;主要施工机械、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清单等相关资料。安全防护用具、工器具、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应具有合格证明,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的培训,保存培训记录;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按要求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办理保额不低于5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
4、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非特殊技术性的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具备初中以上学历,所有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证明 、 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并符合国家及公司防疫要求, 不得有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禁忌症。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种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其他变更人员必须提前告之甲方,未经安全培训、资格审查合格不得上岗。
6、认真制定 扶壁墙砌筑、墙面抹灰施工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 实施地面硬化作业施工时,需有专人现场指挥作业。实施墙面粉刷作业时,脚手架搭设需满足脚手架搭设规范,合理设置拦腰杆、踏板防止人员坠落。
7、项目开工前乙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于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起吊、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事先应做好专门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专人监护。
8、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履行开工审批手续,获得甲方许可后方可开工。需要甲方监护的工作,失去有效监护不得工作。
9、作业前乙方安全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和应急措施,并书面签字确认。
10、 因本项施工属厂外围墙砌筑扶壁墙施工,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厂区 , 更 不得擅自到甲方升压站、油泵房、氢站、集控室等重要生产场所,不得擅自动碰与工作无关的甲方生产设备。
11、施工区域应按照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项目用电 用水乙方自理 。
1 2 、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技术、安全方面的意见必须立即整改。
1 3 、现场工作必须服从甲方环保管理要求,出现灰渣等污染物处置的情况必须及时联系甲方,并 由乙 方 按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 要求妥善处置,严禁出现灰尘、废气、废液等无组织排放情况 , 费用由乙方自理 。
1 4 、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后应当立即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协商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1 5 、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停运、损坏,火灾及人身伤亡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必须接受甲方的处罚;对于情节严重的或者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普遍的承包方,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由乙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
1 6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乙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如实地向甲方报告,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17、乙方须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四、检查与考核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协议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由乙方上交甲方财务或由甲方加倍从应付乙方工程劳务款项中扣除。
2、甲方有权按照上级规定对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济处罚。乙方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罚款2000元/人次;乙方发生重伤事故的罚款2万元/人次;乙方发生死亡事故的罚款10万元/人次。
合同附件三
厂区围墙砌筑扶壁墙施工环境保护协议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的环保工作方针,规范公司内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履行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要求,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环保管理职责,保证各项工程环保施工,特签署本环保协议,甲乙双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内容。
2、双方职责
2.1甲方
2.1.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环保法规、政策要求和公司的环保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环保隐患如实记录并有权给予口头警告、发出书面整改、罚款等;
2.1.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2.1.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公司员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环保责任。按照乙方提供的已识别施工中的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相应控制监督;
2.1.4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环境事故或其他相关方的投诉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关调查或处理。在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处理时,甲方应主动配合协调乙方接受处理;
2.1.5如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甲方发包的项目施工队同时施工,甲方制定牵头施工队签订书面环保协议。
2.2乙方
2.2.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规以及甲方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文件;
2.2.2服从甲方对施工过程中环保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全面遵守合同和本协议的规定;
2.2.3在施工前制定环保施工方案 和施工垃圾处置方案 经甲方审核后,在施工过程中实施;
2.2.4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和环保施工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分包单位的环保管理全面负责;
2.2.5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1小时内如实的向甲方报告事故;
2.2.6乙方应对施工中的重要污染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以满足《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2.7乙方应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培训,必须确保100%培训上岗; 2.2.8乙方对施工产生的垃圾等需要处理的, 按甲方责任部门规定位置堆放,由甲方定期清运,不得随意排放 ;
2.2.9乙方对施工场所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施工污水排放和噪声排放满足环保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排放要求,无居民投诉。其中施工阶段排放指标:结构噪声排放:昼≤ 6 0dB,夜≤ 50 dB;装修噪声排放:昼≤6 0 dB,夜≤5 0 dB;
2.2.10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环保情况,接受工程监理和甲方的环保监督检查;
2.2.11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本方、甲方、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相关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2.2.12乙方有义务接受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等工作。
3、环境保护管理协议
3.1乙方应设置现场施工环保负责人,对施工环保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配合甲方对环保施工的检查,共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3.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严格遵守环保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环保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环保事故,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环境修复、应急救援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3.3乙方有责任教育监督员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做到环保施工;
3.4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环保防护措施,承担因自身环保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一般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实施救援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保工作。乙方必须在所施工现场设置环保警示标语及围护,如因施工产生的废油、渣、垃圾等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需2小时内完成修复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3.6乙方在施工前应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施工粉尘、废气、废水、噪声、废弃物进行识别,排放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3.7乙方在使用危险化学品及相关有机溶剂进行施工时,应做好充份的环保防护措施,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施工人员应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需满足通风要求,电器工具应防火防爆;施工现场禁止堆放大量的危险化学品,施工结束后应急时清理。
3.8施工现场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出口、不得影响人员通行,施工垃圾每天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3.9建设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围挡底部设有防溢座,围挡拼接处无缝隙,且保持围挡及围挡附近整洁;围挡进行美化,与周边环境相符;密目式安全网或防尘布的覆盖率达100%,并保证覆盖物清洁。在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式安全立网或防尘布。
3.10土方开挖、清运建筑垃圾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湿法作业,存放超过48小时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方、建筑垃圾应采用防尘网覆盖。风速达到5级及以上时,应暂停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产生扬尘的工作,因大风、空气重污染,按照相关规定停止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后采取定时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并对施工现场内可能被大风损坏的围挡,覆盖等措施进行巡检,及时修复。
3.11建筑垃圾、土方、砂石浆等流散物料,应当依法使用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土方、沙石运输车辆必须封闭或苫盖严密,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防止材料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4、违约条款
为提高施工过程的自觉遵守条款要求,增强环保管理意识,乙方同意遵守以下违约条款,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甲方依据乙方违约行为的程度在违约金区间内进行确定:
4.1检查出的环保隐患未按甲方要求整改, 考核500元/次 。并承担在整改期内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全部责任;
4.2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在施工场所没有做好物料堆放规划及管理工作,施工垃圾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考核500元/次 。
4.3乱挪、乱用、毁坏环保设施的, 考核500元/次 ,并对毁坏的器材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4.4乙方若存在非法使用、加工、改造、制造不具备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的情况,责令其整改, 并考核500元/次 。
4.5乙方违规排放污染物,甲方有权责令其整改,并 考核1000——5000元 ,由此而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执行2.2.11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