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物资计划 [2021] 1379)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工务机械设备2021年框架采购计划第4批(2021年工务系统第30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见招标项目明细表(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有投标货物生产能力或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业绩等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采购物资(设备)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制造商。(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计量器具管理目录》下的计量器具,须通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认证机构官方网站中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3生产能力要求:制造商须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供应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要求等。(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4财务能力要求: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有时间要求的,报价人成立时间不足的,以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的投标产品须有站段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使用报告。投标产品满足TB/T2340-2012、TB/T 2658.21-2007、JJG(铁道)130-2015等标准文件的基本要求,产品性能参数须提供中国铁道科学院标准计量研究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佐证。使用报告和检验报告应提供原件备查。鉴于钢轨探伤仪的安全责任重大,尚未在成都局集团公司管内使用的探伤仪器,须提前一周以上向成都局集团公司工电检测所申请验证,验证其伤损检出能力、检测报告中未明确的性能参数和功能要求、探伤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回放软件等是否合格并出具报告。(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两年不少于一个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新产品除外);根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科研过程管理和科研新技术新产品现场运用工作规定》》(成铁办科信〔 2020〕 38 号)新产品应出具相应证明,如通过国铁集团(原铁道部)组织的技术评审资料或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上道技术评审意见。(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7履约信用要求:要求投标单位履约、信用情况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2.8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及法人近两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1包只接受制造商(以附件中各包件商务资格条款和技术条款要求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21年11月 19日12时00分至11月24日12时00分止,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1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供应商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含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回单)》(见附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850150645@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批次,公司简称,包件号),在银行回单用途栏填写“标书费,项目批次,包件号,专工姓名(李思琴)”。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谈判文件的账户与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相同。
4.4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4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需求明细表中各包件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850150645@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保证金,项目批次,公司简称,包件号),并在银行回单用途栏填写“保证金,项目批次,包件号,专工姓名(李思琴)”。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与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相同。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7报名或递交报价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不满足开标条件,自动流标。
五、招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采购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支付。
开户单位: 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
账 号: 5100 1885 3360 5912 3456(注: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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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元kaiyuan(中国)
招标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详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三段394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电话:028-86452575/18190704749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李思琴
邮 箱:850150645@qq.com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媒介上发布。
附件1:
供应商报名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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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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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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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
标书费汇款银行凭证粘贴处 |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2
招标物资明细表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编码 |
规格型号 |
图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到货时间 |
交付地点 |
使用单位 |
技术要求 |
税率 |
含税最高限价 |
保证金(元) |
标书费(元) |
备注 |
1 |
1 |
焊缝探伤仪 |
0W1880067 |
|
|
80.0 |
台 |
2021-12-25 |
以采供所通知为准 |
以采供所通知为准 |
详见附件1 |
0.13 |
/ |
20000 |
100 |
2021年内供货时间须在12月25日之前完成,其余以采供所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