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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Ⅳ标招标公告

   2021-10-09 268
 1.招标条件

宝应县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经扬州市水利局和财政局以扬水农【2020】32号文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宝应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Ⅳ标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扬州市宝应县泾河灌区是江苏省重点中型灌区之一,该灌区始建于1957年,地处淮河下游,里下河腹部西侧。具体位于里运河以东,北起小涵干渠,南至泄水河与临城灌区接壤,东与圩区毗连。灌区包括泾河、曹甸及西安丰共3个镇,灌区总面积136.28平方公里,现有耕地面积10.04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0.04万亩。

宝应县泾河灌区总投资10000万元,计划分 2 年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疏浚护砌总渠1.31km,干渠25.34km,支渠7.19km;拆建(改造)干渠首3座、支渠首23座、支渠分水涵(闸)41座、节制涵(闸)11座、过路涵4座、退水洞5座、倒虹吸1座、生产桥35座;新建固定量水设施26套等。

一期工程已于2021年初招标结束,本次实施的是二期工程的施工标,工程计划实施干渠17.358km,支渠2.198km;拆建(改造)干渠首1座、支渠首18座、节制闸2座、支渠分水涵(闸)8座、节制涵6座、退水洞5座、倒虹吸1座、生产桥22座。工程概算建安投资约5101万元。

本项目属中型灌区,二期工程等别为Ⅳ等。建筑物级别:黄浦南干渠设计流量为4 m 3 /s,为4级建筑物;泾安干渠及渠首工程设计流量为9.32 m 3 /s,为4级建筑物;其余渠道及建筑物设计流量均小于5m 3 /s,为5级建筑物。

2.2招标内容

本次实施的是二期工程的施工标,分为施工Ⅲ、Ⅳ、Ⅴ标段,合同编号BYJHGQ-2021-S03/S04/S05。本公告招标内容为施工Ⅳ标的施工和缺陷责任期维护(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Ⅳ标(合同编号BYJHGQ-2021-S04),工程建设地点为泾安干渠双林桥至二横节制闸(桩号K7+915-K11+377)段,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1、输配水工程:泾安干渠护砌3.462km、支渠护砌2.198km;2、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拆建支渠首5座、改造支渠首2座、拆建地龙1座、拆建二横节制闸1座、改造退水洞1座、拆建单跨长13m(净宽5m)生产桥2座、拆建支渠桥7座、拆建Φ60×7m分水涵8座、Φ100×8m节制涵6座;3、新建用水量测设施26套。本标段概算建安投资约1616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

2.5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1年11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2年4月30日前具备水下验收条件,2022年5月30日前具备完工验收条件。计划工期为20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6月-2021年8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水利局-通知公告-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按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初次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3.6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9日0:00至2021年10月15日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业务登录”)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1000元/套。

4.6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Ⅴ标→施工Ⅳ标→施工Ⅲ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3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3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5.踏勘现场 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1年10月18日14:30在宝应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处(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日10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开元kaiyuan(中国)

招标人:宝应县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建设处

地址:宝应县苏中中路358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14-808935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刘工、陈工

电话:15952722500、13382705277

传真:0514-87591145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请详细查看《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中的“投标单位版”用户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细则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各标段评分标准细则见下表

施工Ⅳ标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14分)

1.1施工总体布置(1分)

⑴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0.5分)。

⑵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1分)

⑴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0.5分)。

⑵主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合理,能满足施工需求(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2分)

⑴施工降(排)水、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1.0分)。

⑵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0.5分)。

⑶冬雨季施工技术及安全防汛预案全面合理、防汛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4渠系建筑物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2.0分)

⑴节制闸、支渠首、退水洞、地龙等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1分)。

⑵拆除方案合理、弃渣弃料满足环保要求(0.5分)。

⑶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等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5渠道衬砌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3.0分)

⑴渠道土方挖填(含弃土区布置和土方平衡方案)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1.0分)。

⑵护砌工程(预制块衬砌)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2.0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6桥梁工程施工和质量保证(2分)

⑴桥梁现浇板梁、桥面铺装、桥台等施工方案合理、质量有保证(1分)。

⑵桥梁拆除方案合理、安全有保障(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7用水量测设施(1分)

用水量测设施采购、保管满足质量要求。(1分)。

1.8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档案资料(2分)

⑴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0.5分)。

⑵安全、文明生产、水保环保措施可行(0.5分)。

⑶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0.5分)。

⑷档案资料管理方案(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投标报价(7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1.0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 1.5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xA%+(a 1 +a 2 +…+a n )/nx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50、0.55、0.60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10分)

项目经理业绩(2分)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 2016 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合同价7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证明、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项目经理职称(1分)

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项目经理答辩(4分)

答辩内容和形式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工程情况熟悉,思路清晰,回答问题准确得3—4分;工程情况基本熟悉,思路基本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得2-3分;工程情况不太熟悉,回答问题较差得1-2分;项目经理不参加答辩得0分。(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8开标室))。(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项目经理现场踏勘(2分)

项目经理参加踏勘现场,得2分。

凭项目经理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1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1分

2.2.4(4)

四、企业业绩(1分)

企业业绩(1分)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合同价7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每增加1项得0.5分,最高得1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证明、专家签名表等),否则不得分。

2.2.4(5)

五、其他评分因素(5分)

企业水利信用等级(4分)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扬州市水利局-通知公告-关于公布《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江苏省水利厅-新闻动态-通知公告-《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

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其他要求

为保证评标质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前1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技术标评审,排序第1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得分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技术标评审。在中标公示期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

注:

1、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分。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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