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仪扬河北岸码头段综合整治工程结余资金增建项目柏圩站拆建工程初步设计经扬州市水利局《关于邗江区仪扬河北岸码头段综合整治工程结余资金增建项目柏圩站拆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水计〔2021〕9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邗江区仪扬河北岸码头段综合整治工程结余资金及邗江区财政资金。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仪扬河北岸码头段整治工程建设处现委托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仪扬河北岸码头段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并于2020年12月进行了完工验收,工程主要对东起西银沟、西至赵家沟长约1.4km的仪扬河北岸码头段的堤防进行达标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堤防加固、护坡建设等,建筑物并未列入整治,工程完成后完善了仪扬河的防洪体系,发挥了仪扬河整治的整体效益。
柏圩站位于该段河道内,始建于1976年,现状闸首凸出仪扬河驳岸前缘,与整治后的仪扬河面貌不协调,运行四十多年,存在站身、出水池破损等现象,且现有规模不能满足规划要求。因此,为了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增加片区排涝能力,完善除涝体系,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拟对柏圩站进行拆建。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建柏圩站,排涝按照20年一遇设计,泵站排涝流量为2m3/s,抽排装机功率110kW,防洪按照50年一遇设计。工程等别为Ⅳ等,出水涵洞建筑物级别为3级,其余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工程为5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邗江区仪扬河北岸码头段综合整治工程结余资金增建项目柏圩站拆建工程施工标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HJYYHMTD-JYZJ-SG),招标范围包括柏圩站土建、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水土保持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本工程建安投资概算(含水保专项)308.09万元。
2.4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5计划工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1年11月1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2年5月31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合计20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7月-2021年9月的社保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单位信用等级不低于扬州市水利局最新评定的D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 <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的公告="的公告" 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若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 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参考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 初次在="初次在"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中登记的投标单位="中登记的投标单位" 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其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为B级" />
3.5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
4.2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按照“CFCA 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CA 证书签章。
4.3本工程只接受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用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的为无效投标报名。
4.4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9日0:00至2021年10月15日0:00,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4.5招标文件(含图纸):500元/套。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21年10月15日9:30在吉安大桥北首(扬州市邗江区吉安北路)集中后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不召开。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踏勘现场(以查验有效身份证和现场签到为准),否则,评标时对踏勘现场将不予赋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开元kaiyuan(中国)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仪扬河北岸码头段整治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陈燕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520号
电话:0514-897975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玉箫路18号407室
联系人:许工、张工
电话:0514-87186069、18994887507
邮箱:103454028@ 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网上发布。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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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20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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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3分) |
1、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3、冬雨季施工技术及安全防汛预案全面合理、防汛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0.5分。 4、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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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建筑物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5分) |
1、预制方桩、水泥土回填等基础处理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2、建筑物拆除弃运、土方挖填(含堤防填筑)、砼浇筑、护砌等主体施工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全面有效可行,得2分。 3、泵房、检修间、配电房及启闭机房等房建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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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机电及金结设备采购安装(2分) |
1、水泵、电机、电气设备等设备采购保管、施工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 有保障,得1分。 2、闸门、启闭机等制作(采购)、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障,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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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措施可行,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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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2.1投标报价(70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 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5分) |
3.1项目经理业绩(2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5年(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150万元或以上的水工建筑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3.2项目经理职称(1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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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项目经理踏勘(2分) |
项目经理参加踏勘现场,得2分。凭项目经理现场踏勘签到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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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四、其他评分因素(5分) |
4.1企业信用(4分) |
扬州市水利信用等级:AAA级得4.0分;AA级得3.4分;A级得3.0分;B级得2.4分;C级1.6分;D级0.6分(上一个年度无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如其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则按照省厅信用等级对应于扬州市信用等级的分值计算;上一年度无扬州信用等级,也没有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按照B级的分值计算)。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关于公布 <扬州市水利工程2020年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的公告="的公告" />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见:江苏省水利厅官网→通知公示→2020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的公布(2021年5月19日公布)。 |
4.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1分) |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1.0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证书的,得0.9分。 具备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的,得0.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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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为保证评标质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按有效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前10名投标单位参与后续技术标评审,排序第10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投标报价得分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如果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10家,则全部入围;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进入后续技术标评审。在中标公示期间,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时,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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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方式。各投标人不得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或其他暗含有提示性的字符或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标识性话语等),否则该项不得分。 |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